「臺灣數學教師」期刊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
本帖最後由 leeys 於 2014-3-17 08:59 編輯「臺灣數學教師」期刊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
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理事會議通過第一條 「臺灣數學教師」期刊(以下簡稱本刊)依據台灣數學教育學會(以下簡稱本學會)章程第十六條之規定設置編輯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第二條本刊由本會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共同發行。本委員會設主編一人,由本學會理事長就會員中提名,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;設置副主編一至二人,編輯委員八至十一人,由主編推薦,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。 第三條主編、副主編,及編輯委員為無給職,任期均為二年,任滿得續聘之。第四條本委員會得設編輯助理一至二人,協助編輯之行政工作,由主編聘任。第五條本委員會每半年由主編召集編輯委員會議,執行與本刊出版相關事務。必要時得由主編召開臨時會議。第六條 本委員會應列年度預算,經理事會同意後執行。第七條本設置要點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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