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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臺灣數學教師》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

臺灣數學教師
張貼人:網站管理員公告日期:2017-06-07
 

「臺灣數學教師」編輯委員會設置要點

 

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理事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8年5月25日理事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14年2月13日理事會議通過

 

第一條

「臺灣數學教師」(以下簡稱本刊)依據台灣數學教育學會(以下簡稱本學會)章程第五條規定創刊發行並依第二十四條規定設置編輯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
第二條

本刊旨在加強教育新知、教材設計與評析、教學與評量方法、教學經驗等數學教學實務交流分享,以增進數學教育人員專業知能,進而提升數學教育實踐品質。

第三條

本委員會設主編一人,由本學會理事長就會員中提名,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;設置編輯委員至多十四人,國外學者擔任編輯或者英文編輯委員名額至多三名,由主編推薦,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。編輯委員組織與任務分工由主編決定。

第四條

本委員會負責制定本刊編輯政策與主題,修訂徵稿規範、編審辦法等相關作業制度,徵求稿件與推薦邀稿人選,討論收錄稿件與決議刊載期數,以及其他與本刊發行有關事宜。

第五條

主編與編輯委員為無給職,任期均為二年,任滿得續聘之。

第六條

本委員會得設編輯助理一至二人,協助編輯之行政工作,由主編聘任。

第七條

本委員會每半年由主編召集編輯委員會議,執行與本刊出版相關事務。必要時得由主編召開臨時會議。

第八條

本委員會應列年度預算,經理事會同意後執行。

第九條

本設置要點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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